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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晓灵:政经改革将提供制度红利
记者 靳晴2012年11月16日 13:34
吴晓灵认为,权力应在阳光下运行,保护合法财产权应有突破

  吴晓灵: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

  推进政治经济改革,创造经济发展的制度红利。如果我们想在中国的今天,在我们努力地注意节约社会资源、保护环境的同时,能够用制度的改革换取中国经济改革的动力和创造制度红利的话,我想应该在这些方面应该着力。

  一,应该顺应民众反腐倡廉和政治改革的诉求,把保障公民权利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落到实处。我们要从诚信正义着手,落实公民对各层次、各领域事务的参与权,包括立法权、预算审查权、环境保护和重大项目的审查权利。从预算公开、政务信息公开入手,落实人民的监督权。从建立审查违宪制度(入手),让法律法规和行政符合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这样一个轨道上来;

  二,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,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,重点是约束公权力,落实行政许可法,行政诉讼法,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无序扩张的问题;

  三,坚持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制度,重在坚持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,我们要毫不动摇和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应该重在合理界定国有经济的边界,探讨多种所有制的实现形式。发展产权明晰的社会资本,我们应该跳出公有和私有的争论当中去。现在全中国人民都有财产,农民有承包土地、城市居民有自己的房产。公平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财产权利,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向每一个公民做到的一个承诺。公民的财产权结合在一起,就是一个社会资本,它就是公有制的多种实现方式之一。现在有众多的养老金、基金、保险金,它们都会进入资本市场。因而发展社会资本,让社会资本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,我想这是发展公有制的方向,而不要拘泥于只有坚持国有制才是公有制这样一个理念。毫不动摇鼓励和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,重在落实平等保护。我们应该清理过时的法规和政策文件,解除原罪的达姆克里斯之剑,在适应经济的发展过程中,我们的政策法规文件,很多清理得不够。站在现在,回过头看过去,民营经济在它起家的时候,有很多做法是违背当时政策法规的。但是现在,它是我们发展的方向。如果拿当时的政策法规来评判任何一个人,他第一桶金都是不干净。因而我们看到过去,在改革开放之初,在思想还不统一的时候,许多做法违背历史环境所作出的行动,要拿当时文件来评判当时一些做法,很多人都是有罪。我们站在历史的今天,看看那些人用自己的行动突破了旧体制的束缚、带动了今天的发展,从这个意义上讲,应该有宽恕,但绝不宽恕贪污腐败,而只是制度上的突破。

  四,要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,解决二元社会的矛盾。重在让农民享受土地的增值收益,落实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的均衡配制。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,到现在我们没有完成工业化,二元经济和解决农民问题是现代化非常重要的问题。农民最大的生产资料——土地,不能够资本化,不能让农民土地获得增值收益是巨大遗憾。过去计划经济时,我们靠剪刀差剥夺了农民。改革开放30年来,城市发展其实是享受了土地增值的收益差,农民没有享受到土地增值的收益,而城市的扩展是靠农民的土地收益累积起来的。因而在今天,我们应该更多关注农民的收益,给他们以平等的待遇,在公共服务上给他们平等的待遇。